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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支持

热线电话

首次询价客户 +86-21-50753020

老客户 请联系为贵公司服务的客户经理

关键约定

销售价格 随贵金属行情随时调整 由于产品的主原料为贵金属并且贵金属行情时刻都在波动,主原料成本决定了产品成本,因此我们随着贵金属行情波动每日调整产品销售价格。

批量折扣 由于主原料损耗比率决定于生产批量,并且我公司以支持生产型客户的采购为己任,因此我们针对不同的订货量给予不同的价格。

结算方式 我们以银行转账、贷记凭证(上海市区域)、电汇、银行本票为主要结算方式。如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与我公司结算,双方确定交货期时,必须考虑银行承兑汇票的询征期(一般三天)。客户必须提前四天将银行承兑汇票寄至我公司财务部,由我公司财务部向汇票开户行行询征,以验证承兑汇票的真实性。由于行业运作特点,我方不可接受客户对账期的要求。

交货方式 陆路运输

客户服务

热线电话

+86-21-50753308

关键约定

客户使用标的物前 应随机抽取一批化验,在化验合格后使用,如不经化验使用标的物即表示对标的物质量的认可。

对数量有异议 不得动用标的物的内包装或使用标的物。

对数量有异议 必须收货后2个工作日内传真通知我公司。

对质量存在异议 须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传真通知我公司。

投诉与异议

如系包装出现泄漏 客户须向我公司提供标的物的泄漏状况的照片及公函,并在我方确认承担责任后将标的物和发票以适当方式送至我方。

如系质量争议 双方须就标的物进行采样,然后将样品送至我方认可的分析机构检测,并向我方提供检测报告和公函,并在我方确认承担责任后将标的物和发票以适当方式送至我方。

如系数量投诉 客户须将标的物以适当方式送回我公司并提供公函,并在我方确认承担责任后将发票以适当方式送至我公司。